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
为支持房县慈善公益事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湖北省慈善条例》、《房县慈善会内设专项(冠名)基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以强化社会参与、创新服务机制为途径,为抚恤公安英烈、救助困难民警、维护民警合法权益、开展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慰问、促进公安事业发展,房县慈善会联合房县公安局共同设立“房县慈善会·金盾关爱专项基金”。
(一)使用范围基金的使用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前提下,包括以下使用范围:
1. 按照捐赠方确定的捐赠用途实施定向捐赠。
2.援助全县公安系统烈士、因公牺牲、因公伤残民辅警的救治及其家属帮扶的相关费用。
3.援助全县公安民辅警因公(工)发生意外至第三人伤害、死亡及财产损失的相关费用。
4.援助全县公安民辅警非因公伤残,患重大疾病,发生意外事件,及其父母、未成年子女、配偶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相关费用。
5.抚慰公安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、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的人身和精神损害。
6.开展公安民警抚恤互助类项目。
7.开展公安民警走访慰问活动。
8.开展维护社会治安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、促进公安事业发展的其他项目。
9.开展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慰问。
10.其他符合慈善公益目的类项目。